歡迎光臨財務金融學系
Welcome to the Department of Fin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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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性評量機制專區
系依照教育目標與專業能力之設定原則,檢視現今系(所)修訂之教育目標與專業能力內容是否適切。(目前各系所資料已彙整於「學習成效網」之院系所學習成效中;網址:http://www.assessment.ndhu.edu.tw, 其相關維護系統目前設於課綱系統,未來將建置教育目標與專業能力維護系統,每學年度開放修訂2次) (1) 教育目標與教育目標說明 系(所)教育目標之設定原則:系(所)教育目標設定,除應呼應校、院二級教育目標外,應在系(所)專業特色與發展方向的基礎上,配合外部意見(業界、學 界、畢業生利害關係人),共同檢視其適切性,以作為系(所)學生專業能力設定之依據。 系(所)教育目標呈現方式: 1. 以學生為本位的敘述 2. 學生『畢業後3-5年』應達成之職涯與專業成就 3. 屬較廣泛敘述 (2) 專業能力與專業能力定義及闡述 系(所)專業能力之設定原則:系(所)專業能力設定之目的,在達成系(所)之教育目標,是為各系(所)學生在畢業前應具備之專 業能力,因此能力設定必須包含院基礎學程系核心學程以及系專業學程之共同性;內涵應具體而易評量。 系(所)專業能力呈現方式: 1. 衍生自教育目標 2. 學生『畢業時』應達成之職涯與專業成就的能力與知識 3. 明確且特定的知識,技術及態度 一、以「總結性課程」搭配: 1.財金專題(一):專題一搭配「檔案評量」、「證照」或「會考」。 2 財金專題(二):專題二搭配「專題報告」,由系上指導教授規劃與衡量各學生的績效表現。 二、已取得評量本系A或B與C專業能力的「證照」者,需於5/31號前(遇例假日順延)繳交相關資料予財金專題(一)授課教師,得免參加評量該項專業能力的「會考」
註:1.檔案評量以企業實習方式進行,上下學期皆會開設,同學可以自由選擇於上下學 期修課 2.專業能力的會考:指對應專業能力指標B與C 3.專業能力的檔案評量:指對應專業能力指標B與E 4.專業能力的證照(詳見附表四)取得者,得免參加專業能力的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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